“三层递进式”?说说企业税务共享服务的那些事儿
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部、国资委等相关部委大力推进企业会计信息化及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财务共享中心在国内得到了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探索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或已经走在财务共享实践的道路上。
与财务共享类似,税务共享主要涉及企业涉税业务的标准化、自动化、集中化处理,通过共享,企业税务管理人员能从简单、重复的基础涉税业务中脱离出来,聚焦于公司经营数据的分析,有机融合业务与财务信息,进而在税务规划、风险控制、价值创造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通常而言,企业税务共享服务可分为三个层级,并且不同层级关注的内容和侧重点有较大差异。
基础税务共享
该阶段主要是在共享中心进行包括进项发票的处理:即普票查验、专票认证、销项发票开具。涉及的业务有三类:费用类业务、应付类业务、销售类业务。
1、费用类业务中的发票处理
该类业务主要针对企业管理费用,发生前通常需要进行费用申请,发生后会进行费用报销。
发票类型为:交通费发票、餐饮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费用业务是企业标准化程度较高,涉及面较广的一类业务。发票处理主要是验真及防重(增值税专票会涉及到验证)。传统模式下,通过登录各地方国税系统进行验真,但防重却没有相应的工具及手段。共享模式下,通过平台中发票管理模块进行增值税发票验真及防重。
2、应付类业务中的发票处理
该类业务主要针对供应商采购付款,完整流程中涉及到共享中心处理的业务主要是对增值税专票进行发票认证、发票校验、付款及与供应商对账。
发票认证有三种方式,一是针对增值税专票量较少的企业,通常携带增值税专票抵扣联,每月月末前(一般在25 号之后)到国税机关进行上门认证;二是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通过输入企业税号后进行勾选认证;三是通过财务共享平台与第三方软件(与国税总局直联)对接,并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像文件进行自动认证。对于进项发票较多的企业,增值税专票自动认证不仅极大地提高了效率,也极大地降低了人力成本。
3、销售类业务中的发票处理
这主要是在开票环节,且需遵循“属地化”原则,但对于分子公司较多的企业,可在共享中心集中开票,即通过相应的工具将ERP系统销售订单信息转化为销售开票信息并实现在金税系统中批量发票开具及打印发票。以某企业为例,原开票人员需要30名,在共享模式下,仅需2名开票人员即可完所有销售开票。
纳税申报自动化
这是税务共享的中级阶段,也是企业目前探索实践最多的一个阶段,实现纳税申报自动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税务共享。
在此阶段,同财务共享类似,首先需要将税务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将集团型企业各子公司的税务管理职责与基础税务操作职能进行分离。
其次,通过税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实现税基管理、税额计提、纳税申请、纳税申报、税务统计等涉税业务管理功能。
企业涉税业务因涉及到不同税基、不同组织、不同税务数据来源,要实现纳税申报自动化并非易事,企业在实践过程中通常需要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1、多渠道税务数据源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信息化应用状况及实际业务,充分整合各类系统并实时获取税务数据源,以税务数据的自动加工处理提供基础和可能。
2、规则、流程内嵌
将税务数据生成的相关规则内嵌于税务系统,让各项税务数据自动生成,并通过合规性控制,最终输出纳税申报报表及税务分析报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管控及分析。
3、“最后一公里”的自动化
目前,因各地税务主管部门并未对企业开通税务申报系统的接口,所以即便是企业税务平台可以自动输出纳税申报表,也不能直接通过接口方式自动传输到税务申报系统并实现自动缴纳,“最后一公里”还存在政策壁垒。
税务预警自动化
这是税务共享高级阶段,它是通过信息化平台对税务政策进行集中管理,并在平台中内嵌及固化涉税业务的规则、逻辑及模型,根据实际涉税业务自动识别税务风险并进行预警,及时发现税务风险,保障涉税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减少因人为失误而导致的企业未来利益可能的损失。
实现企业税务共享,不仅可以降本增效,同时,对税务主管部门来说,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一方面可以通过平台实现信息追溯,对企业的涉税业务处理的规范性、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可以更为直接和快速地掌握,更能协助企业有效纠偏,从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共享平台的涉税数据都来源于企业前端各支撑系统,实现了业务信息与税款征收结果的匹配和勾稽,从而使得税务主管部门的税源管理从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扩大的可能,进一步促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原文《企业税务共享服务的三个层级》,作者杨凝,有删改。